一、交割单位豆油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1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二、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三、交割品质(1)用于本合约交割的豆油品质应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GB1535.四、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合约文本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标准合约以上内容转自大连商品交易所官网公开信息,如有差异以交易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