粳米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1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
二、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
三、交割品质
(1)用于本合约交割的粳米棕榈油品质应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粳米交割质量标准(GB/T 1354-2018),其中谷物碾磨制品脂肪酸值的测定应符合 GB/T15684-2015 ,大米粒型分类判定应符合LS/T 6116-2017。
四、指定交割仓库
指定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合约文本
大连商品交易所粳米期货标准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