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货合约
时间:2020年5月6日阅读:46465分享:
豆粕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1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
二、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
三、交割品质
(1)用于本合约交割的豆粕品质应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GB/T 19541—2004.
四、指定交割仓库
指定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附件下载: 豆粕.pdf